槟城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于 2021 年 10月 28 日参与修订 《2011 年商品说明法令》辩论讲词。
谢谢议长先生。
我想参与《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的辩论,如果我们回顾法律的历史,商品说明法是在1972年通过的。然后,它在2011年被取代,而最新的修正法案在2019年修订,加入一些条款以符合《2019 年商标法》。
我们阅读了《商品说明法》前言的精髓,其实它是要规范制造商和零售商以及服务业,以保护和规范他们,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这法案的第 6 条和第 7 条阐明第14 个小节里从 (a) 到 (n) 所有有关商品说明的细节,以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使制造商和零售商能够清楚地遵守该法案,在顾及他们的生意或制造加工业的同时也保护消费者。
该修正案的第 2 条款规定添加可能具有歧视或抵制任何产品或商品的指示性词语或词语表达,它将由部长酌情决定。
它不是一种严格责任,而是一种概率平衡即权衡各种可能性,并开放酌处权。我想得到尊敬的部长的确认,因为如果第 2 条款中列明该条款的其他用意是关于“无棕榈油”或“不含棕榈油”等词的应用,那我是支持的。而该部打算制定附属立法,规定制造商不得使用“无棕榈油”,我对此也举手支持,因为棕榈油或棕榈油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
然而,我提出询问是因为赋予部长的酌处权极大,这项修正案一旦通过,涉及的并不仅限于棕榈油。因此,我要询问如果制造商使用诸如“无糖”的字眼,而有关商品又的确不含糖份,那么,这项修正法案该如何执行? 而这项修正法案所带来的影响又是什么?我想得到尊敬的部长的确认。
修正法案的第 4 条款也修正了过去有关官员或助理执法人员或助理官员,如果他们需要购买样本来进行执法举措,而他们也只允许采集样本,那么,我想知道有什么保障程序可以确保此实施不被滥用?
我阅读了该法案的第 9 条款,涉及 2018 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和标记费)(修订)条例。
事实上,第 9 条款是为了追溯及通过自 2018 年以来已收取的一项费用,该费用本应在法律通过之后才被征收,但这是追溯。我想获得一个解释,为何会出现这种混乱,并且在三年之后才来到国会,以寻求国会通过这一项对收费进行追溯的条款?以及从2018年至今共涉及了多少的费用?
我想要提出的询问基本上其他与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有关的事情。关于商品说明的问题,包括最近报导的伪清真肉品,即将冷冻牛肉走私入我国并以清真牛肉标志出售等等,这显然违反了我们今天正在讨论的《商品说明法令》。那么,该部将采取何等更严厉的行动对付伪清真肉品?
同样的,我收到药剂师协会的投诉,称各种医疗器材及设备等,如血氧仪、药品等都可在"虾皮"(Shopee)等在线平台上销售。
我刚刚在国家医疗器械管理局 (MDA)的Instagram上看到,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盒只能在获得准证的西药房和诊所销售。大马医疗器材管理局 (MDA) 是控制药品和器材的机构,该局曾表示相关器材可以在西药房和诊所出售。但是,没有获得准证的线上西药房却可以广泛地在线上平台进行交易。消费者订购,可是,有时在该线上平台所售卖的商品其实是不符合医疗器材管理局(MDA)的规范,并具有误导性的商品说明。
该部将采取何种行动或策略来解决我之前所提及的伪清真肉品、医疗器械等贸易的案件? 我请求尊敬的部长为我之前所提到的问题给予解释。
谢谢议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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